2014年3月22日 星期六
在家教育挑戰:TROUBLE TWO---幼兒的「管」和「教」
在寶寶滿一歲半的前後,有的父母會越來越覺得寶寶很「番」。以前很合作聽話的寶寶,怎麼這會兒變得很有主張、不肯妥協、凡事要自己來。有時甚至惹得父母火冒三丈,不知如何對付這「小野蠻人」。
為什麼寶寶會有這樣的改變呢?若是能從兒童發展的角度來探討,了解寶寶在這時期的成長,父母就不難依照寶寶的改變,對他做適度的管教,而且也能有效的化解親子間的衝突與對立呢!
小小孩為什麼不聽話?
首先,從生理發展上來看,孩子的大肌肉動作發展神速,能爬能走;手眼協調也變得更成熟,可以用手去拿許多奇妙的東西;孩子的智力發展,大多來自於五種感官(聽覺、視覺、嗅覺、味覺與觸覺)對生活週遭的事物所做的探索與體驗;另外,語言發展也有顯著的進步,在一到二歲之間,孩子平均學會說大約三百個字左右。在此時期,孩子非常渴望累積生活的經驗,所以會變得很好奇。
孩子的情緒發展,開始進入所謂的獨立期。他會運用在一歲前,與「照顧者」(如媽媽、祖父母或保姆)所建立的安全感當做根基,對外界環境加以探索。尋求獨立是在這個時期孩子最重要的使命,他將日漸察覺自己是個獨立的個體,並且本身擁有相當的動作能力,他已不再是昔日無助的小嬰兒。更棒的是,他已經開始發展自我意識,他會偏好去做他喜歡做的事,對於他不喜歡或厭惡的事就會拒絕,甚至抗爭到底。所以,父母常會發現孩子在這個年紀,最喜歡說的是「不」。
這個年紀的孩子的確不好帶。他精力充沛、非常的好奇,但由於所知有限,還不懂得區分什麼是危險,一不小心就會狀況百出,甚至是險象環生。有時他也相當固執、堅持己見,又因為他的語言表達能力有限,常說不清楚他的意思,加上不能有效的控制自己又急又氣的情緒,常可以把照顧他的人弄得筋疲力竭。民間有句俗諺說:「家有二歲兒,貓狗都嫌。」無獨有偶的是,美國的父母也戲稱二歲的幼兒是「可怕的二歲兒」(terrible two)。
當幼兒成為「可怕的二歲兒」時,其實正是訓練他尊重他人、獨立自重的開始。自立自重的精神應從小培養,而且好的開始,將會是成功的一半。
管教孩子的六個方法
父母要怎樣引導孩子度過這段貓狗都嫌的日子呢?又應如何管教這個年紀的孩子呢?
以前的父母常用高壓的方式來帶孩子,從孩子很小的時候開始,就只能聽從父母的話。如果不遵守指示,膽敢反抗或犯錯,結果往往是挨打。如果你不希望運用高壓的方式來教導孩子,希望孩子能在民主與尊重的環境中長大,那麼你該怎麼做呢?
■ 轉移注意力
當孩子不肯合作時,先轉移他的注意力。
例如:媽媽要帶孩子出門,孩子不肯。這時媽媽不要跟他爭執,可以換個方式,告訴他說:「我們再十分鐘就要出門,你想穿那一件衣服,紅色的、還是藍色的?」利用聲東擊西的方式,轉移孩子的注意力,讓他在另一件事情上能有所選擇,滿足他行使自主權的慾望。不管孩子選擇穿那一件衣服,你都可以誇獎他說:「你真會選衣服,這件衣服穿在你的身上真好看。」
■ 暫時的隔離
當孩子製造一個混亂失控的狀況,最有效的方法是將他隔離。
例如:孩子在大賣場的玩具區看上一個玩具,要求爸媽買給他,當爸媽拒絕他的要求之後,他便在地上打滾大哭。很多父母在碰上這種狀況時,常覺得很丟臉,為了讓孩子能盡快安靜下來,父母就會妥協,滿足孩子的要求。這是最糟糕的管教方法,一旦父母在這樣的狀況下妥協,孩子便學到如何「有效」的控制父母、為所欲為。
換個方式對付這個不講理的小東西吧!爸媽先把他抱離現場,找一個遠離玩具區的角落,再將他放下來,保持冷靜的態度和運用平緩的語調,對他說這種哭鬧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。如果他停止哭鬧,還可以繼續留在大賣場內;如果要繼續哭鬧,他就得先跟爸爸回家。
父母一定要說到做到,有的孩子會重覆幾次相似的行為來試探父母,進而確認他們的反應。父母每次都應以相同的態度來處理,幾次之後,孩子就會明瞭父母的界限在那裡,以後就不會再用哭鬧來威脅父母。
■ 解釋原因
跟孩子說明,為什麼你會這麼做。
父母需要依孩子的年齡,制定一些孩子能力所及的規定以及行為的準則,並在實施之前先對孩子說明,然後讓他練習實行。例如上述的例子,爸媽可以告訴孩子,只有在生日或過年時,他可以買一項玩具。如果以無理取鬧的方式威脅,你們是不會妥協的。還有,下次在出門前,可先跟孩子約法三章,一方面可以提醒他遵守規定,另一方面讓孩子在心裡有個準備。
■ 適時的妥協
有時父母可以做適度的妥協,讓孩子有所選擇。
有時讓孩子在一些小地方贏得自主權,那麼你會更有機會讓孩子聽話、遵守規則。例如:很多爸媽常為了洗澡一事,跟孩子奮戰。孩子有時賴在浴缸內玩水,即使水涼了也不肯起來,爸媽常怕孩子因此著涼,心裡又急又氣,不免跟孩子起爭執。這個時候,爸媽可以用點計謀引導他,在孩子該起來的前五分鐘,先叫他起來。像是:
媽媽說:「該起來了。」
寶寶說:「不要。」
媽媽說:「你還想再玩一下嗎?」
寶寶說:「嗯。」
媽媽說:「那再給玩三分鐘,時間到我再來叫你,就一定要起來囉。」
寶寶說:「好。」
當時間一到時,當孩子真的信守諾言,從浴缸出來。媽媽不要忘了告訴他說:「你好乖,時間到了就自己起來,好棒喔!」
■ 適度的處罰
適度的處罰是有必要的。
在平常的日子裡,不要輕易的打孩子,比較好的處罰方式是剝奪孩子的權力,如禁止玩玩具或看電視等。像打屁股之類的處罰,最好留到特別嚴重或緊急的狀況下才施行,例如:孩子突然在停車場內亂跑,這會有生命危險的顧慮,父母應給他一個嚴厲的警告,並打一下他的屁股。但千萬要讓孩子知道被處罰的原因,並了解下次遇到相同的狀況,要如何做才是對的。還有父母務必要記得,絕不可在盛怒之下打小孩。當人很生氣時,情緒往往容易失控,這時動手打孩子,有時出手過重,造成孩子受到嚴重的傷害,將會後悔莫及。
■ 引導語言表達
教導孩子利用語言做有效的溝通。
研究發現孩子的攻擊性與語言能力的好壞相關。攻擊行為常見於孩子在極度的挫折下、容易訴諸於暴力,例如:兩個孩子在爭奪玩具時,常伴隨著肢體衝突的現象。如果父母要求孩子與對方分享玩具,孩子很可能做不到,因為這個年紀的幼兒,仍是相當的以自我為中心,還不會替別人著想。比較好的解決方法是,父母可以教孩子說:「我也很想玩這個玩具,我們可不可以輪流玩?」
孩子的管教要趁早開始,不要低估孩子的心智能力,也不要以為二歲的孩子什麼都不懂。這麼小的孩子,不可能只教一次就全懂了,有時一次教不懂,多教幾次就會有成效。孩子需要在反覆不斷的練習下,才能建立良好的行為模式,如果父母可以在孩子年幼的時候,就開始利用有效的管教方式,並且有耐心的教導。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,自然就會懂得尊重他人,而且能成為自立自重的好青年。
原文節錄自《奇蜜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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